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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截至2016年底,國內約有70余個城市應用尾氣遙感監測設備開展道路車輛尾氣檢測,要想儀器規范使用,得到可對比的有效數據。檢測標準是*,但是目前國內性或者行業性的設備和檢測標準還處于缺失狀態,日前環保部發布了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遙感檢測法)(征求意見稿),以期彌補這一空白。
尾氣遙感檢測設備快速發展
我國汽車尾氣遙感檢測自2000年左右開始,設備生產企業目前生產有固定式遙測設備和移動式遙測車輛。固定式遙測設備分為水平式固定尾氣遙感檢測設備和垂直式固定尾氣遙感檢測設備。
截至2016年底,國內約有70余個城市應用尾氣遙感監測設備開展道路車輛尾氣檢測;國內已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400余臺(套),其中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150余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250余臺(套)。京津冀地區已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共計82臺(套),其中北京市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10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22臺(套);天津市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18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19臺(套);河北省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2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11臺(套)
多項法規增速發展
*新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公*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國發(2016)65號)提出加快區域內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建設,重點治理重型柴油車和高排放車輛。
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等十二部委聯合發布文件的《加強“車、油、路”統籌,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方案》(發改環資[2014]2368號)明確要求:“2015年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推行遙感檢測法,將排放不達標車輛信息通過政府公共信息平臺提供查詢服務。”
環境保護部、公*部、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 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公*交管部門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要支持配合環保部門采取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進行監督抽測。
行業性標準缺失
要想儀器能規范使用,得到可對比的有效數據,檢測標準是*的。
目前,工信部發布了行業標準《機動車尾氣遙測設備 通用技術要求》(JB/T 11996-2014),北京市、天津市、廣東省、安徽省、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河北省、陜西省發布了遙感檢測地方標準并實施。但是從國內性或者行業性的設備和檢測標準還處于缺失狀態,日前環保部發布了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遙感檢測法)(征求意見稿),以期彌補這一空白。
遙感檢測技術了解
據了解,遙感檢測技術起源于美國。1988年美國丹佛大學應用非擴散紅外線檢測技術(NDIR)開發了能同時檢測CO2、CO、HC 的設備;之后于20世紀90年代應用非擴散紫外線檢測技術(NDUV)開發了能檢測NOx的設備;2001年美國丹佛大學和沙漠研究所分別應用透射光不透明度技術和紫外線反射光探測技術(LIDAR)開發了能檢測排氣煙度的設備。
1995年新西蘭首先啟用用于路面檢測在用汽車排放的遙感檢測系統,目前已在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英國、中國、中國臺灣和香港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得到了推廣和應用。
技術應用
目前,遙感檢測技術主要應用于以下幾方面:
(1)審計檢查:利用遙感檢測技術可以經濟地審查目前采取的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政策的效果,例如核查當前采用的檢查維修計劃(I/M 制度)是否有效,檢查I/M制度以外的車輛(過境車和未登記車)是否是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之一,確定環境空氣質量的變化與汽車排氣排放的相關關系。
(2)篩選高排放車輛:實驗表明當汽車工況已知,遙感檢測可用于判斷高排放車。高排放車一般只占車輛總數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卻占到全部車輛排放污染物的80%。篩選高排放車并加以治理或淘汰,是防治機動車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3)篩選清潔車輛:篩選清潔車輛用于鼓勵人們選用低排放車輛,并經常保養檢修車輛,使汽車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狀況下。清潔車輛的車主可以主動駕車至有排氣遙感檢測的地方,檢測通過后可免除進行例行的年檢。
(4)入境檢查:排氣自動遙感檢測設備可安置在城市道路入口處收費站,通過檢測禁止高污染車輛進入城市。
(5)檢查汽車的環保裝置:遙感檢測設備中具有檢查汽車是否安裝并使用環保裝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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